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陈学辉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陈学辉(身份证号:330321197402053313)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帝嘉豪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截止2017年2月28日,该户债权总额为4894.64万元。担保人:温州市同利现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夏思虹、吴广耀、金秀兰。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陈学辉,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陈学辉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陈学辉
2017年 5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