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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 缝

法院公告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金国平:本院受理原告舒美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金国平支付建造房屋室外的水管、电线等材料款16967元,并从2017年3月31日起至法院判决生效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另行计付材料款16967元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由代理审判员刘凯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耀进、周云光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7年8月1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6)浙1004民初7877号

  沈亨德、沈克西:本院受理原告冯琪与被告沈亨德、沈克西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1004民初787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沈亨德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冯琪借款本金人民币50万元,并偿付自2016年10月7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年息6%计算的利息。被告沈克西对上述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被告沈亨德、沈克西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81民初1401号

  叶建立:本院受理原告林才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60238元及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本案举证期限为十五日,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计算,你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民三庭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温岭市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7)浙1081民初1398号

  余存日: 本院受理原告林才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9454元及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本案举证期限为十五日,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计算,你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民三庭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二


浙江法制报 中 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5-08 2 2017年05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