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真证买假证 又拿假证换真证
通讯员 俞小薇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听说换身份证要带旧证,我就拿着这张身份证来了。”杭州人陈某没想到,自己贪图方便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却被警方刑事拘留。民警告诉他,这是犯罪行为!
24岁的陈某是杭州大江东本地人,在杭州主城区一家企业工作。今年3月份,陈某不慎遗失了身份证,恰巧公司要办理门禁卡,需要用到身份证。有一天下班路上,陈某看到路边的办证广告,还有一名女子主动上前问道:“你要不要办证件啊?什么证件都能办,两三天办好,跟真的一样。”起初陈某还有所顾虑,但那名女子一直强调她办的证件“质量很好”,不会露出破绽,让陈某放一万个心。
陈某以为补办证件挺麻烦的,自己又有急用,于是决定做一张“身份证”先应应急。陈某扫码添加了女子为微信好友,并将相关资料发给了对方,同时把制证的80元钱也转给了她。没两天,陈某就收到了对方寄来的“身份证”。
前些天,陈某打算购车,办理相关业务要用到身份证件。这时,陈某不得不回到户口所在地补办身份证。5月3日,陈某拿着户口簿和那张旧的“身份证”来到了大江东公安分局新湾派出所,准备换证,谁知,一眼就被户籍民警发现了这是一张假身份证。
面对民警的质疑,陈某知道瞒不过去,承认自己手里的是假身份证,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温馨提醒:居民若需要更换新身份证,只需携带本人有效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到相关办理点办理即可,每证收取20元工本费;遗失、损坏身份证需要补办的,只需带本人有效户口簿到相关办理点办理,每证收取40元工本费。切勿贪图一时方便,去购买假证,触犯法律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