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5月16日
(2016)浙0108民初5444号
义乌市唐扣电子商务商行:本院受理浙江果语电器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5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585号
北京千喜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5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524号
扬州利桓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侵害作吕发行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5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449号
南浔练市栢代蚕丝制品商行:本院受理浙江果语电器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5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448号
北瑞安市果子工艺品厂: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果语电器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5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024号
北京神和瑞安商贸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5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512号
周金友:本院对童芳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6)浙0108民初5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954号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本院对原告黄杭建与被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5954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8373号
倪琴娜: 本院受理的原告严浩诉被告倪琴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8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5387号
孙陈展: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姚洪雪诉被告孙陈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5388号
孙陈展: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李晓东诉被告孙陈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4641、4645、4649号
吴建农、张海敏: 本院受理原告蔡杰诉被告吴建农、张海敏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4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3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8601民初613号
杨天斌: 本院受理原告张久帮诉被告杨天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4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17)浙8601民初614号
杨天斌:本院受理原告廖永东诉被告杨天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17)浙0127民初2057号
方国朝:原告李四倍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1831号
程金林: 原告胡红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184号
淳安千岛湖方泰果蔬专业合作社、方国朝、钱桂梅:原告方卫东诉被告你们、章兆基、童圣林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27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2条、第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淳安千岛湖方泰果蔬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方卫东代还款60元及该款自2016年12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章兆基、童圣林、方国朝、钱桂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被告淳安千岛湖安泰果蔬专业合作社不能清偿部分各承担五分之一的清偿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力,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淳安千岛湖方泰果蔬专业合作社负担。
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淳安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205民初961号
浙江澳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章旭建、兰文辉、胡文玲、章益明: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榭嘉分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保全)、保全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4374号
黄芳、林炜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43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6330号
刘向阳、邱来银:本院受理原告董毅与被告王国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浙江省宁波市徐戎路126号鄞州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81号
徐邦顺:本院受理的原告任爱平与被告徐邦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84号
徐邦顺:本院受理的原告舒云表与被告徐邦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179号
徐邦顺:本院受理的原告石英秀与被告徐邦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1793号
崔海立: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文乔与被告崔海立、王贵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11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陈鑫:本院受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东巡回审判点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605号
宁波恒尚液晶支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市鄞州永生螺钉厂诉被告宁波恒尚液晶支架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1699号
孙百太、宁波市鄞州展嘉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国萍诉被告孙百太、宁波市鄞州展嘉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116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