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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5年2月28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根据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借款人美特机械制造(嘉兴)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美特机械制造(嘉兴)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美特机械制造(嘉兴)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5月17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至乾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5-17 2 2017年05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