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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沪苏皖四地高院司法服务协作再升级

率先形成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诉讼服务新格局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昨天下午,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四地高院院长齐聚安吉,以“互联网+司法服务”为主题的第九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

  会上,四地高院院长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加强跨域司法服务协作的协议》,明确依托信息化和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四地高院将加快建立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形成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根据《协议》要求,已经推行跨域立案制度的法院之间,应相互开展跨域立案协作,为当事人提供跨域、就近、便捷的立案服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协作范围。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跨域立案适用于异地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申请执行案件。

  浙沪苏皖四地法院将共同开发委托办理诉讼事项协作平台,相互委托办理有关立案、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等诉讼事项,集约和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便民、利民、为民水平。

  另外,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和区域法院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四地法院率先建立长三角地区法院横向一体化执行协作机制,将在关联案件检索、执行争议协调、跨域执行协助、执行数据交换与文件共享等多方面高效协作。

  根据《协议》,四地高院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规则,研究解决跨域司法服务协作中遇到的问题,商议拓展合作机制等重大事项,同时定期开展跨域司法服务协作效果评估,逐步完善扩大协作的内容和范围。

  会上,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四地高院就“互联网+司法服务”情况作了介绍。(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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