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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在“全程监控区”摔成骨折

宝宝爸爸为索赔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罗德鑫 徐露露

  本报讯 因为担心儿子受欺负,又怕幼儿园老师不尽责,黄先生将儿子送进了一家号称全程监控教学的幼儿园。虽然4000元的学费是笔不小的开支,但他觉得这钱花得安心。没想到,儿子还是发生了意外,而且事发地还偏偏在监控盲区。近日,黄先生以儿子的名义将幼儿园告到了衢州柯城法院。

  衢州黄先生的宝宝小黄才两岁,在幼儿园上小小班。去年10月10日早上,黄先生突然接到了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小黄和其他小朋友玩滑梯期间,你推我挤,一个不小心,从滑梯上重重地摔到了地上。黄先生撂下电话,便心急如焚地赶到医院。年幼的儿子躺在床上,头上起了两个大包,右手胳膊还裹上了厚厚的石膏,吱吱呀呀的痛苦呻吟声让黄先生很是心纠。经医生诊断,小黄为右桡骨中断骨折,右上肢摔伤。

  “园方说是从20多厘米高的地方摔下来的,可是20厘米高会摔骨折吗?儿子在幼儿园就学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黄先生满腹狐疑,他希望园方能提供当日的视频。但园方表示,事发地为监控盲区。

  黄先生很不满,他说,自己和妻子平时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宝宝,所以才愿意支付高额的学费,将儿子送进这家据称是全程录像监督管理的幼儿园的。“所交4000元费用里面扣除800元的伙食费,3200元里包括监控费,幼儿园作为孩子就学期间的监护主体,应承担责任。”黄先生说。

  沟通中,为了弥补黄先生一家的损失,园方希望通过减免部分学费,并给予小黄部分营养费作为补偿。但黄先生还是无法接受。

  今年5月3日,在儿子受伤恢复好之后,黄先生以儿子的名义,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到了衢州柯城法院,并申请对儿子的受伤情况进行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赔偿护理、误工、精神损失等费用。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同意了黄先生的申请。在幼儿园无异议的情况下,通过法院电子系统随机委托浙江法会鉴定中心对小孩的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小黄的骨骼没大碍,但需要一定时间恢复。

  “老师不可能每个时段都全称跟随在小朋友的左右,学生也应该有他们的自由活动空间。”园方代理人解释说,当天当班老师正处于教学忙碌期,并非不尽责,“再说,小小班小朋友有20多个,一般是2个老师负责一个班级,但是这段时间该班刚好有个老师怀孕了,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新老师过来顶岗。”代理人表示,园方也有他们自己的苦衷。

  法官认为,作为幼儿园,有义务在孩子就学期间承担其安全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经法院多次做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幼儿园同意赔偿护理费等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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