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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为环境整治 添一群“啄木鸟”

杭州将全面推广“路(街)长制”

  本报首席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张颖

  本报讯 去年年底,杭州打响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旨在全面提升小城镇的颜值。昨天上午,记者从杭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整治办联合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推广“路(街)长制”的指导意见》,将在杭州全市149个小城镇范围内推广“路(街)长制”。

  正如“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创新,“路(街)长制”也是街道环境管理制度的一大创新。根据《意见》要求,乡镇的主干道路、次干道路分别由乡镇或街道的主要领导干部等担任“路(街)长”,主要职责是全面掌握所辖道路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主动了解、跟踪、协调整治项目推进和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等。

  此外,乡镇的主干道路还将设置“民间路(街)长”,由有一定社会威望的沿路单位人员、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主要负责督促沿路单位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持门前环境整洁、交通有序、停车入位、设施完好等,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一旦发现各类影响所辖道路环境、秩序等管理问题,“民间路(街)长”需及时向“路(街)长”反映。

  杭州市小城镇整治办专项行动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杭州149个小城镇将结合实际从树牌公示、日常巡查、问题收集与处置、联合执法、监督评估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政设施、建(构)筑物立面、环卫保洁、街面保序、城镇美化等8方面不同的管理目标及标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小城镇道路“路(街)长制”管理目录,实行“一路一册”,明确责任“路(街)长”、明确整治任务清单和整治计划安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建德市16个乡镇(街道)155条街已落实“路(街)长制”,定期开展民间街长“季度之星”“最美街道”“最美商户”评选;富阳区创新深化“路(街)长制”,聘请热心市民为城乡环境监督员,作为“啄木鸟”为城乡环境整治“找茬”。如今,“啄木鸟”数量已达105人,提供线索共189条,解决问题165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为环境整治 添一群“啄木鸟” 2017-05-23 2 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