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5月23日
(2017)浙0304民初2670号
向支顺: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向支顺、林初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5民初59号
郑元涛、包雷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洞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05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5民初436号
蔡后省、张爱丽:本院受理原告庄杰师诉被告蔡后省、张爱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联系不上,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普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现定于2017年9月13日9时至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审判员郭灵燕担任审判长,由人民陪审员林海林、人民陪审员苏菊香(替补人民陪审员褚金凤、张孚世)组成合议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3653号
余姚市杭锋模具塑料厂: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宇成电气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3891号
王高储、倪品丹、刘海鸥、王旭平: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11974号
季乾静:原告乐清市华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11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3495号
张剑: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3910号
乐清市宝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乐清市弘如成套配件有限公司、金松锋、黄玲玲: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3911号
乐清市宝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乐清市弘如成套配件有限公司、金松锋、黄玲玲: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4170号
陈玲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你及金国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1734号
浙江皖煤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明环与被告浙江皖煤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81民初3314号
莫华杰:原告陆英诉被告莫华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原告诉请判令与你离婚;婚生女由原告负责抚养至其独立生活止,由你承担抚养费1000元∕月。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在海宁市人民法院许村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决定由审判员吴伟根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俞伟锋、费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海宁市人民法院
冯秀蓉、傅秀盛:本院受理上诉人浙江中迪不锈钢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蔡泓卿、原审被告冯秀蓉、郑力、傅秀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1197号
李金春、顾伟卫: 本院受理原告费水妹与被告李金春、顾伟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司法公开告知手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1898号
陆颖昌: 本院受理原告吴高阳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外网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2024号
沈伟萍: 本院受理原告徐厚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告知手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187号
严伟强、汪建琴: 本院受理原告高国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502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7111号
朱小培、曹树妹: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锡英与被告朱小培、曹树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502民初71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69号
莫月芳、吴伟:本院受理原告蒋文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167号
吴伟:本院受理原告蒋文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188号
朱为根:本院受理原告湖州恒悦鞋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111号
谢红彬:本院受理原告湖州恒悦鞋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4696号
熊炜:本院受理原告钱剑花、王荣喜、王语瑶诉被告熊炜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4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4695号
熊炜:本院受理原告钱剑花、王荣喜、王语瑶诉被告熊炜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4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3432号
于超奇:本院受理原告周立辉与被告于超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2350号
方贤富、刘忠、钱淑银:本院受理原告倪荣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1235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简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