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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质”助老乡贩毒

  通讯员 吕晓土

  本报讯 未成年女子为了帮助老乡贩卖毒品,竟甘当人质。近日,开化县检察院以覃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7月,17岁的湖南龙山人覃某某,因为吸毒认识了在衢州贩卖毒品的黄某(另案处理),此后不久,覃某某的老乡胡某某(另案处理)想把毒品卖给黄某,但双方因为定金问题未完成交易,之后,胡某某请覃某某帮助联系黄某,并许诺交易成功后给予覃某某3000元报酬。

  覃某某为了获得报酬,出面作为中间担保人,主动到黄某位于衢州柯城区一出租房中充当“人质”。黄某见到覃某某之后,将一笔定金通过微信支付给胡某某,后胡某某将500克的冰毒送至黄某住处,完成交易之后与覃某某一同离开。但他们的交易很快被警方发现,并最终落网。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4 当“人质”助老乡贩毒 2017-05-25 2 2017年05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