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6月8日
(2016)浙0108民初6000号
深圳懒人时代控股股权有限公司:本院对侯春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6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771号
淮北中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超:本院对原告浙江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8民初57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979号
潘小强:本院受理原告朱江荣诉你、刘秋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9时30分于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980号
潘小强:本院受理原告朱江荣诉你、刘秋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9时50分于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981号
潘小强:本院受理原告朱江荣诉你、刘秋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10时10分于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010号
石华东:本院受理原告罗佳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62号
黄卫兵、李甫财、李夏秀:本院受理原告刘春峰诉被告黄卫兵、李甫财、李夏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外网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61号
李甫财、黄琪瑶:本院受理原告刘春峰诉被告李甫财、黄琪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外网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0136号
杭州娆贝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志军与被告杭州娆贝服饰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上午9时,地点在本院第二十二号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666号
沈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平强诉被告沈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6547号
何啸天: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信义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啸天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65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22民初1770号
沈秀锦:本院受理原告申屠中平与被告沈秀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起诉要求:一、被告沈秀锦归还借款5万元整,并支付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自借款之日2016年5月28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被告沈秀锦于2016年5月28日向原告申屠中平借款人民币5万元整并出具借款凭证一份,约定2016年6月7日前归还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经原告多次催款都拒绝归还,原告诉至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7年9月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2民初2115号
何庆:本院受理原告汪海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桐庐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2民初2740号
黄初成、赵永顺:本院受理原告吴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桐庐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957号
郑峰: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27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郑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625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2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
二、被告郑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花费的律师代理费757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26元,减半收取1213元,由被告郑峰负担。
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20号
淳安千岛湖予虹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从文诉被告淳安千岛湖予虹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27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陈从文与被告淳安千岛湖予虹运输有限公司之间的车辆挂靠协议。二、驳回原告陈从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50元,公告费650元,由原告陈从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4010号
永康市良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美泉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永康市良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外网查询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林扑树、边燕: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新鑫金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扑树、边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审判点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4126号
蔡志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4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604民初4102号
义乌市麦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绍兴上虞百官德伟装饰材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小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3民初0545号
郑骥宇、郑志飞: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安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03民初0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3民初2206号
浙江龙化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忠选诉你及朱伟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2017)浙0303民初220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本案定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3民初02203号
王胜、胡志华: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宏利制革有限公司诉王胜、胡志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2017)浙0303民初0220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本案定于2017年9月12日下午15时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3民初02328号
谢作静:本院受理原告全海英诉你及卢立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2017)浙0303民初0232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本案定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5时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