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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浙江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华东轻钢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华东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浙江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债权总额为17788.88万元,其中本金14373.00万元,利息3415.88万元。对于浙江华东轻钢建材有限公司,由浙江云石石化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德清石化有限公司、沈东明、沈叶贞提供保证担保,由萧山区戴村镇大石盖村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对于杭州华东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由杭州翔盛进出口有限公司、沈东明、沈叶贞提供保证担保,由位于萧山区戴村镇大石盖村的房产提供第二顺位抵押。上述债务人均位于杭州萧山。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浙江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浙江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6-08 2 2017年06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