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积极调解 老案圆满执结
通讯员 苍轩
本报讯 日前,苍南法院执行局在苍南县霞关镇政府、兴霞村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产生的执行老案。
2011年9月13日,被执行人陈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3名老乡搭便车同行前往舟山捕鱼。途中,因陈某操作不当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轻型厢式货车上的郑某(即申请执行人)受伤。同日,交警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2年3月,郑某因陈某仅支付了小部分医疗费,将陈某诉至苍南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陈某赔偿郑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36767元。判决生效后,郑某于2013年9月2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另一边申请执行人郑某又着急拿回赔偿款,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陈某的思想工作,并积极组织当地政府及村民委员会一同参与调解。今年年初,陈某与郑某达成协议,同意付给郑某11.5万元,分二期付清。今年1月19日,陈某支付了5.5万元赔偿金。近日,陈某如期将6万元赔偿余款交到经办法官手中,经办法官当即转交给郑某,至此,这起拖了近4年的执行案终于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