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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法庭”在村里开庭了

2017全国省级法治媒体社长(总编辑)年会暨“创新社会治理·重庆行”活动

  本报记者 王春芳 金霖萍

  “庭审结束,现在闭庭。”前不久,在重庆江津区石蟆镇传龙村,随着审判员的法槌落下,一场“车载法庭”的审判结束了。年逾八旬的村民周大爷和何大妈布满老茧的双手紧捏着4个儿子当庭给的赡养费,眼含热泪,嘴里一个劲地感谢着法官。

  这辆法庭车如今成了重庆市江津区法庭巡回审判的新载体。江津法院以一辆轻型客车为基础,大胆创新,改装出了这台“多功能车载法庭”,首开全国“车载法庭”先河,解决了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得到了最高院的推广。

  “车载法庭”开进村

  这是一起简单的赡养纠纷案件,考虑到原告周大爷和何大妈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江津法院特地派出“车载法庭”法官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和工作人员一大早就开着流动车载法庭车来到村里,熟练而又小心谨慎地将它“变”成法庭。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此案最终调解结案。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对原、被告进行了判后心理疏导和教育,悉心劝导子女应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父母更多慰藉,让他们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同时,父母对子女也应有更多体谅和关爱,共同努力,促进家庭和谐。

  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当地近百名村民自发前来旁听。庭审结束后,许多人还主动找到法官咨询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不少人表示,“车载法庭”巡回开庭这种方式很新鲜,没想到在院坝里也能听到看到正规的庭审,案件所涉及的子女与老人的赡养纠纷在农村很常见,法官依理依法,讲得很具体,对自己也有教育启发。

  自投入使用以来,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已开展巡回审判56次,开展法治宣传97次,参与执行指挥8次,配合最高院启用远程接访功能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6万份。在流动“车载法庭”历次实战中,数万名群众自发旁听庭审、观看法治宣传、进行法律咨询,这对于推进司法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农村社会法治秩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五大功能集于一身

  江津区位于重庆市西南部,是长江上游重要的航运枢纽和物资集散地,辖区面积广阔,人口众多,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突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尽管江津法院在司法便民利民和阳光司法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但现有的4个人民法庭还是无法完全覆盖区内新开发地区及偏远地区。考虑到以往的“田间法庭”“院坝法庭”等传统巡回审判方式效率不高,江津法院于2013年创新发明了移动法庭车。

  “车载法庭”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视频接访五大功能于一体,实现了巡回审判的电子化和信息化,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规范的司法服务。目前,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已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车厢内设有庭审系统的移动法庭车等6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经过3年多的运行,为了继续完善‘车载法庭’功能设备,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我们正着力打造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并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新的流动“车载法庭”完善了证据展示等功能,改善了扩音设备效果,增强了庭审的标准化、智能化程度,必将更加有利于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

  经验在全国多地推广

  2014年5月15日,最高院院长周强在江津区塘河镇石龙门村现场视察了流动“车载法庭”庭审。周强指示:车载巡回法庭利用科技手段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而且在群众中举行公开庭审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作用,是一项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予以完善。同年7月,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周强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大力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

  在最高院的倡导下,目前,全国已有多地法院大力推广“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模式。包括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在内的数十家单位和部门来江津法院考察、交流、学习流动“车载法庭”推广应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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