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专家讲解如何让“浙八味”更入味
本报首席记者 王索妮
本报讯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23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召开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业内专家和企业代表等共同聚焦我省中医药工作,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建言献策。
中医药法是我国中医药领域的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实现了中医药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全面、系统规范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内容。
作为中药材生产大省,浙江中药生产历史悠久、资源丰富,除了著名的浙贝母、杭白菊、玄参等“浙八味”,铁皮石斛、灵芝孢子粉等发展也较为迅速。对此,省农业厅种植业局科长何伯伟在会上特别提出,浙江不仅要加强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培育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更应利用好“互联网+”,在传承道地药材的采收和产地加工经验、规范道地药材种植的同时,为下游终端客户提供优质、优价和便捷的服务。
“我觉得浙江在中医药工作上已经做到了‘中西并存’,但离‘中西并重’还有一定距离。”浙江中医药学会会长肖鲁伟认为,目前我省要做到中西医并重,当务之急,应加大对中医药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并加大对引领浙江中医药发展的省级中医院及研究院的投入和扶持。
中医的根在基层,中医药简便价廉的特色优势尤其适合基层。作为基层代表,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杨佳琦更为关注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的问题。“应制定政策、提高待遇,鼓励医药类大学生走进社区、乡镇,扎根基层,同时,鼓励大医院的中医师到县以下基层工作,以帮助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