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柏润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7年2月28日,该户债权本金为1250万元,利息183.26万元,合计1433.26万元。上述债权由温州德隆皮业有限公司、高翔、陈秀莲、徐映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朱立提供最高额1260万元的保证担保,并由潘抗美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天马大楼4号楼601室的房产、朱建华和潘抗美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荷花路莲花锦园2幢1603室的房产、施明和高彩眉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水心桔组12幢501室的房产、施明和高彩眉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水心桔组12幢502室的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转让。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7-858108515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05870231                          2017年6月28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7-06-28 2 2017年06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