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新 闻

嘉兴中院出台意见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护航法治嘉兴建设

  通讯员 田舍郎 沈羽石

  本报讯 近日,嘉兴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法治嘉兴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市府院联席会议精神,以司法职能护航法治嘉兴建设。

  今年5月9日,嘉兴市长胡海峰带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长等100余人来到市中级法院,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并随即在嘉兴中院召开新一届政府履新后的首个府院联席会议(本报曾作报道)。

  嘉兴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共12条,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是其中着墨最多的部分。比如,《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健全完善府院联席会议、日常联系、联合调研、合力化解争议等机制;针对行政执法中容易出现瑕疵的环节,积极开展培训指导、编发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助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落实行政诉讼“告官要见官”,并协助开展应诉能力培训,等等。

  同时,《意见》还将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根据《意见》,嘉兴中院将每年组织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巩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工作机制成效。

  嘉兴中院院长许惠春表示,全市法院要在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的新任务,服务保障法治嘉兴建设。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护航法治嘉兴建设 2017-07-05 2 2017年07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