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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 缝

法院公告

  (2017)浙0802立预732号

  郑立俊:本院受理的原告祝水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431号

  濮松良: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

  被告濮松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王强借款470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27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3月15日起,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5月20日起均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归还之日止)。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432号

  濮松良、濮松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243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濮松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王强借款5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10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归还之日止,扣除已支付借款利息2000元);

  二、被告濮松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濮松金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濮松良追偿。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009号

  浙江智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方献忠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公司支付泥工工资34140元;并由你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477号

  吴剑民、毛联芳:本院受理原告郭良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 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7-05 2 2017年07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