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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赏金提升 打老赖再添利器

缙云法院引入保险机制助力执行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施海 蓝松娟

  本报讯 “找人查物难”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最大难题。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多地法院开始尝试“悬赏举报”,不过,小额悬赏金缺乏广泛吸引力,高额悬赏金让大多数申请执行人望而却步,悬赏执行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为此,缙云法院经过研究论证,决定引入执行悬赏保险机制。

  7月4日,缙云县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出了这款“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据悉,申请执行人可以先自愿向法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然后向保险公司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在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线索被确认有效后,申请执行人应向举报人支付的悬赏奖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这样一来,申请执行人只需交纳小额保费,由保险公司承担高额悬赏金赔付,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提升执行悬赏吸引力,最大限度地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逃避债务的老赖。

  根据合作协议,执行悬赏分为提供财产线索和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综合考虑执行到位金额和悬赏比例或查找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赔付。比如,一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额为50万元,申请执行人自定的悬赏比例为5%,那么最高悬赏金额为2.5万元,申请执行人需支付的保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即2500元。当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案件因此执行到位20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实际应给付的悬赏金为1万元,申请执行人节省了7500元。如果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计算奖励额度。对举报人信息,法院将严格保密。

  不过,缙云法院表也示,并不是所有的举报都能得到悬赏金。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被执行人已申报或者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等等,不属于应支付赏金的情形。另外,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事前发现的不予赔偿,事后发现的收回赔偿金。

  据悉,执行悬赏保险推出当天,已有16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向该院申请悬赏执行,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单,如果均悬赏成功,预计最多可为申请执行人节省悬赏金34万余元。缙云法院将于近日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发布首期执行悬赏公告。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2 举报者赏金提升 打老赖再添利器 2017-07-06 2 2017年07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