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老人回家的“好心人”为啥被判刑?
时间:7月6日 地点:衢州柯城法院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罗德鑫 秀舟 临法 童法
直到老人入院的那一刻,家属才知道,深夜送自己老父亲回家,一家人极力感谢的“好心人”竟是撞了自己父亲的肇事司机。5天后,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而所谓的“好心人”寿某也为此付出代价。
38岁的寿某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开网约车赚点外快。去年11月10日凌晨1点左右,寿某送乘客回家,有一位老人正走在马路中间,寿某没有及时反应过来,把老人撞倒了。他立马下车将老人扶起,问他是否要去医院,但老人只是一个劲地说“想回家” 。
寿某看看老人没有明显外伤,便通过老人身上的老年证,联系上了家属。“谢谢你了,我们全家都在找他。”家属连连道谢。原来,老人今年77岁,患有老年痴呆症,晚上10点,他突然说要去女儿家,趁老伴在楼上休息,就偷偷出去了。电话里,老人家属告诉寿某,老人身体不好,有尿毒症、糖尿病,麻烦他将老人送回来。
在送老人回家的路上,寿某左思右想,一方面怕老人身体不好,被家属讹上,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在开网约车时撞了人,保险公司会不会不赔。最终,他决定隐瞒撞了老人的事实。
到了约定的地方,寿某若无其事地将老人交到了他女婿手里,“老人是不是吃坏东西了,还是会晕车,他在我车里有点呕吐。”女婿一听,忙对寿某表示抱歉,掏出100元塞给寿某当作洗车费。
“不用,不用。下雨天,老人家半夜一个人走在路上,太可怜了。我刚好碰见了,你快点把老人带回去休息吧。”寿某摆摆手。女婿再三感谢后,将老人带回了家。
谁知,老人回家后就开始鼻孔流血,女儿陶某下班后看见父亲不对劲,立即将他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发现,老人是撞击后留下的外伤,建议家属报警。民警联系了寿某进行调查,寿某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开车撞到了老人。
法院认为寿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一人死亡并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