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林秀娟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林秀娟(身份证号:33032519500510112X)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市大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林秀娟。截至2017年4月30日,该户债权总额为1320.14万元。担保人:温州市瓯海劳莱斯鞋业有限公司、李军克、陈晓毕。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林秀娟,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林秀娟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林秀娟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