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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2间楼房5个继承人,怎么办?

临海法官执前督促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通讯员 黄远

  本报讯 母亲过世后,因没有遗嘱,女儿们和侄女因遗产纠纷对簿公堂。近日,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蔡女士不仅快速领到了执行款,法院更是免除了她1000多元的执行费。

  临海蔡女士的父母育有四女一子,其中蔡女士兄弟先老父母而去,留下一女小蔡。老父母相继去世后,留下现金存款13万元及坐落于临海汛桥镇的二层楼房两间,经估价咨询事务所估价后,建筑物价值34500元,二间土地使用权每间260000元共计520000元,其中现金存款由蔡女士小妹保管,房屋由小蔡管理。后来蔡女士其他两个姊妹要求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蔡女士小妹和小蔡拒绝分割。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只能对簿公堂。

  法庭上,蔡女士认为她和其他姊妹一起在老人生前对他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操办了父母亡故后的全部丧葬事宜,应平等继承,按1/5比例分割房产、存款以及土地使用权。

  小蔡认为,土地使用权目前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土地使用权不应分割,但也认为她的姑姑们对她的奶奶尽到了赡养义务,同意按1/5比例分割其他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农村居民宅基地“一户一宅”等相关政策,考虑到“物尽其用”原则及本案的实际,判决确认房屋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小蔡所有,但小蔡对其他继承人按照1/5比例予以相应的补偿。

  此案判决后,蔡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立案时,临海法院审查卷宗时认为,小蔡在分割财产时明确表示她的姑姑们也对她的奶奶尽到了赡养义务,同意按1/5比例分割其他财产,只是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目前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心理有顾虑,才提出土地使用权不应分割。此外,小蔡父亲亡故早,其由蔡女士等几位姑姑拉扯长大并且大学毕业,文化程度较高,存在执前督促的可能。为使蔡女士的利益最大化,临海法院在征得蔡女士的同意后,将案件转入执前督促程序。临海法院承办法官通过“早告知”的方式,督促小蔡主动履行义务,在承办法官多次沟通下,小蔡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事后,法院还为蔡女士减免了1000多元的执行费用。

  据悉,针对标的额小、有和解调解可能的案件,临海法院目前设有执前督促窗口,且会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启动执前督促机制。该机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法院通过“早告知”的方式,督促义务人快速、主动履行义务。督促后,义务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法院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若经执前督促,被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法院将减免执行费用。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2间楼房5个继承人,怎么办? 2017-07-10 2 2017年07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