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进银行 还想放火自焚
疯狂举动背后是一起普通借贷纠纷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王良辰
本报讯 一名男子驾车多次撞击银行玻璃门,撞碎玻璃后冲进营业大厅,还从车内撒出“告别信”,随后用打火机点火要烧车——如此惊险的一幕,就真实地发生在临海街头。近日,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被提起公诉。
今年3月6日下午3点多,一名身穿红色睡衣的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多次撞击临海市古城街道某商业银行的营业厅大门。在撞碎大门玻璃后,男子停下车,打开车窗甩出几十张“告别信”,随后下车从副驾驶座上拿出几瓶高度白酒,在地上将酒瓶磕碎后,直接把酒浇在了自己身上和车内的坐垫上。做完一系列疯狂举动后,男子又坐进副驾驶座,关上车窗、锁上车门,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想点燃车内坐垫套……
此时,公安民警赶到了现场。在使劲敲打车窗大声警告男子却不理会后,民警果断用灭火器砸碎车窗玻璃,向车内喷射,同时打开车门制服该男子,阻止其自焚,当时坐垫套已在燃烧。
据查,这名男子姓王,2013年8月为其兄担保,向玉环某商业银行借贷120万元。2015年5月,其兄无力偿还剩余贷款,某商业银行遂将担保人王某等人诉至法院。王某想到自己无力偿还贷款,且认为该银行业务员李某存在强迫其兄贷款的嫌疑,自己被司法拘留也是李某搞的鬼,于是想“把事情闹大”,便产生了开车到该银行自焚的念头。事发前几天,王某到该银行的各网点踩点,发现临海某网点是没有台阶的,于是决定在该网点下手。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自愿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并未受到银行的胁迫。王某实施疯狂行为时,幸亏处置及时,否则将给他自己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近日,临海市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放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