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后路”变成断归途
吐鲁番市国资委原主任崔福泉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吴庆宏
崔福泉,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吐鲁番市国资委党组副书记、主任等职务,2015年9月退休。2016年7月,这位利用权力敛财给自己留“后路”的腐败分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经查,崔福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9月,崔福泉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目前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中。
把分管工作当作“私人领地”
崔福泉出生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在组织培养下,2007年他被任命为吐鲁番市第一任国资委主任。
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再加上与一些老板的频繁接触,崔福泉感到“自己的付出和所得不成正比……心理开始失衡,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现在有职又有权,为什么还不如一些老板活得潇洒”……
“给企业老板办了事后,他们就给点钱表示感谢。开始是拒绝的,但时间长了,自己认为这个事情是正常的人际交往,所以就没有阻止。”说起与某农业科技公司老板潘某的结识过程和收受巨额贿赂的事实,崔福泉这样说道。
2005年,吐鲁番市国资委将一块土地租给了潘某,使用期限为10年。2009年底,潘某为了从银行贷款,需要用租用的土地做抵押担保,要求国资委出具证明,说明该土地使用权归潘某所有。崔福泉答应了这一要求,并安排出具了证明。2010年,潘某为表示感谢,分两次将100万元现金装在水果箱中,送至崔福泉住处门口。
潘某走后,崔福泉打开箱子看到一捆捆百元大钞,又喜又怕,连忙打电话问:“潘总,你这是什么意思?”
“崔主任,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是给你在乌鲁木齐买房子用的。”
崔福泉一想,这是潘某感谢自己为其出具了土地使用权证明,想进一步拉近关系。在他看来“我不卡你,为你办事是我们正常的工作,但你表示点感谢也是应该的”。于是,这些钱他“笑纳”了。
经查,崔福泉担任吐鲁番市国资委主任的8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企业办理贷款、担保、贷款展期业务,尤其在分管工程建设工作期间为企业承揽工程,受他人请托办理相关业务工作时,先后索要和收受16家企业和个人的巨额贿赂。
执纪人员表示,崔福泉作为部门一把手,带头搞权钱交易,把分管工作当作“私人领地”,本来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事项变成了他个人说了算。在企业贷款的发放审批中,对企业还款能力的风险评估、企业实力考察等形同虚设,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目前,仍有3家企业申请的巨额贷款逾期不能归还。
安排情人管理小金库
2007年2月,崔福泉任国资委主任后,在为一国有企业审批发放贷款中“窥到”了发财机会,他决定打打擦边球,在国资委私设小金库,并安排人将企业送来的好处费、赞助费以及国有土地租赁费等统统存入小金库内。表面上用于给单位发放福利,实际上还是方便他自己用钱。
经查,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崔福泉先后两次从小金库支出1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此外,他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单位员工很辛苦为由,通过小金库违规发放过节费、奖金及各种补贴共计178万元。
2010年3月至2014年期间,崔福泉安排一名女下属全权管理小金库,并将收受企业的好处费,以现金和不入账的方式陆续给这名女下属240余万元,用于维持两人的不正当关系。
接受调查期间,崔福泉最担心的就是小金库问题。就在纪委调查人员到国资委召开会议讨论对他的处理意见时,他还将办公桌上的台历悄悄撕下一张,写了几句话交给这名女下属,吩咐其将小金库账目立即销毁。
为“留后路”严重败坏单位风气
“自己的年龄接近退休,仕途已到尽头,还不如给自己留条‘后路’。”落马后,崔福泉忏悔说,在“为自己留后路”的心理驱使下,他疯狂敛财,严重败坏了单位风气。
从2012年起,在企业产能过剩、面临产业调整转型升级的情况下,崔福泉仍心存侥幸,为企业大量放贷的同时见缝插针,不停捞取好处。他私下与企业商量,通过股份的形式来收受贿赂。在他的暗示下,曾有一家企业一次就给他价值600万元的股份。
2015年3月,吐鲁番市审计部门进驻市国资委开始审计财务账目,紧接着市委成立国资委专案组开始调查。崔福泉预感大事不妙,将家中存放的370万元现金存入其表弟名下,将其他涉案款物、金银首饰分别转入子女和亲戚家中保管。同时,还与多名涉案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销毁及安排他人销毁相关证据资料,对抗组织调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最终没有逃过惩处。
执纪人员介绍,从2015年至今,吐鲁番市有5名国资系统企业高管受到法纪制裁,1名国资委班子成员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这与崔福泉带头违纪,不履行主体责任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