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 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东阳市康宏红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等51户 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本金80689.97万元及相应利息,包含债权51户(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7-3-20)。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以上资产可单独或组包处置,如需了解有关上表中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在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7日。

  联系人:陈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25-58305842、0571-28277229 

  邮件地址:wangchao@coqamc.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洪武路29号、杭州市长生路58号西湖国贸中心402

  邮编: 210005、31000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

  025-58305900(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7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17年7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东阳市康宏红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等51户 资产的处置公告 2017-07-10 2 2017年07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