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新 闻

我省首份消费调解司法确认裁定书诞生

  本报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剑国

  本报讯 “没想到消费调解也能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这下就不怕商家反悔了。”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法院出具的一纸裁定书让农户沈碧波吃了颗定心丸,让他苦恼很久的问题播种机终于可以退货了。

  6月12日,奉化区消保委接到海曙古林镇农户沈碧波的投诉,反映其5月1日在网上选购的一台价值3.7万元的2BD-8型水稻直播机,在雨天按说明无法正常使用,且播种时经常出现堵孔现象。沈碧波随即向经销商宁波市鄞州原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提出退货要求,但多次交涉无果,于是他向消保委投诉维权。

  奉化区消保委一边开展调查取证,一边与区法院实行诉调对接,形成由消保委、法官组成的调解组。经调解,经销商宁波市鄞州原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生产商宁波市大宇矢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同意农户以3.3万元折价退还这台水稻直播机。农户、经销商、生产商就此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盖章,区人民法院随后按相关程序予以司法确认,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

  “这是我省首份消费调解司法确认裁定书。”宁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5月1日实施的浙版新消法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以前的诉调对接制度,法院出具的只是调解书,而非司法确认裁定书。如今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让调解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我省首份消费调解司法确认裁定书诞生 2017-07-12 2 2017年07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