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香烟机”算赌博? 警方教你辨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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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赵鎏杰 童威斌
本报讯 一台摆放在超市门口的普通机器,里面放满了各个牌子的香烟,一次投入两元硬币,如果夹中,就能兑换等额现金或将烟拿走。近日,桐庐县公安局横村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就发现了这么一台“夹香烟机”,结果,为该机器提供场地的黄某以及正在玩“夹香烟机”的两名玩家被警方处以行政罚款。
11日下午,民警在辖区某超市门口见到这台“夹香烟机”时,向超市店主黄某了解情况,黄某说,机器并非店里所有,是1名陌生男子前些天摆放在超市门口的,该男子每天付给她50元作为租金和电费。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夹香烟机”玩法其实与“夹娃娃机”大同小异,但这看似文明娱乐的活动,实际却和“老虎机”类似,不少自控力差的市民,往往会身陷其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玩此类机器是否构成赌博的界限,体现在是否以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店家是否以现金回购奖品。如果店家以现金的方式回购玩家夹取的香烟,则店主属于为赌博提供条件,而玩家构成赌博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扣押了两台“夹香烟机”,并对涉案人员作出上述处罚。目前摆放机器的陌生男子仍未到案,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