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曾奸杀一名小女孩,已是第4条人命
新昌警方接手姚常凤案,嫌疑人又交代一起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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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讯现场 |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孙文涛
本报讯 7月8日上午,公安部B级逃犯姚常凤在湖南沅陵县落网(本报7月10日3版曾作报道《大快人心!这个残忍凶手终于被逮住》)。
接到消息后,绍兴、新昌两级公安机关刑侦民警连夜赶赴沅陵县。与此同时,湖南龙山、重庆梁平的刑侦民警也赶赴沅陵。三省四地警方针对姚常凤系列杀人强奸案有关事宜进行商讨。经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协商,以及新昌警方的积极争取,最终确定新昌县公安局为案件主办单位。
7月10日,移交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新昌警方正式接手姚常凤系列杀人案,并带着姚常凤离开沅陵县,到达离沅陵县280公里远的龙山县指认现场。
在此过程中,在龙山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对姚常凤进行了审查,案件很快有了新突破。
“除了在新昌杀害2名儿童,姚常凤在湖南还奸杀了1名小女孩,他身上会不会还有其他案件没有交代呢?”当面对苦苦追寻了2046天的犯罪嫌疑人姚常凤时,根据经验,新昌专案组成员赵玉汀、张飞觉得姚常凤身上可能还有其他隐案。
果然,12日,记者从新昌警方得知最新消息:7月11日下午,姚常凤交代了自己还曾在湖北奸杀了1名10岁左右的小女孩。至此,姚常凤身上已经背负了4条人命。
据姚常凤交代,2012年某天下午,他经过湖北老家附近一条河边时,在旁边的一处橘树林里看到了1个独自玩耍的小女孩。在观察周围没人经过后,姚常凤起了歹念,将小女孩拖入橘树林进行强奸。因小女孩大声呼叫,姚常凤残忍地将小女孩掐死,最后埋尸河边。
目前,案件基本得到证实,具体细节仍在进一步确认之中。
据悉,经初步审查,姚常凤已交代在浙江、湖南、重庆等多地作案的主要犯罪事实。为方便办案,近日新昌警方将会辗转数千公里,带着姚常凤先后到湖南龙山、重庆梁平和酉阳指认现场并固定证据,然后再带回新昌继续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