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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十年促110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杭州法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45家企业重焕活力、110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盘活资金148.5亿元……十年来,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硕果累累。昨天,杭州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年来杭州的破产审判情况,并发布白皮书。

  2007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杭州两级法院共计裁定受理破产案件348件,其中破产清算263件、重整83件、和解2件。

  杭州市中院副院长许米介绍,杭州的民营经济非常发达,在经济结构中占比较大,这一特征也直接反映在破产领域。这十年里,杭州两级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为民营企业的高达98%以上,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企业原多集中在商贸、建材、造纸、机械等传统行业,但有逐渐向各行业蔓延的趋势。白皮书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如杭州中院2013年受理的破产债务人为出租车运营企业的重整案,2015年受理的破产债务人为小额贷款公司这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破产清算案,上城法院还受理了全国首例破产债务人为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企业的破产清算等等。

  另外,在破产案件中,关联企业破产和刑民交织的现象比较常见。余杭法院2014年审理的“中都系”企业破产清算案,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关联企业有19家,案件还涉及企业实际控制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这样的情况也同样存在于杭州中院审理的“中江系”企业破产等案件中。

  “杭州法院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在挽救危困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化解区域经济风险、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常态化、市场化、法治化的破产审判之路。”许米说。

  杭州两级法院强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确定了破产审判的专业合议庭或专门人员,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形成杭州特色经验。白皮书发布的破产审判十大案例中就包含了多个“首例”,如杭州中院2007年审结的海纳公司重整案是全国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在短短66天内成功审结并以债权人会议决议方式通过重整计划,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树立了标杆;2012年建德法院审理的金太阳宾馆重整案,是全省首例运用简易审理念审理的重整案件,审理用时仅4个月……

  破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近年来,杭州法院通过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为破产审判营造了外部环境保障,也切实解决了破产案件审理中的诸多事务处理难题。

  十年来,破产案件数量节节攀升,杭州中院通过建立和完善破产审判内外部机制,综合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促进45家企业重整、和解成功,促进110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企业账面资产148.5亿元,释放土地4109亩、房屋168.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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