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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7年7月14日

  (2017)浙0108民初1289号

  王蓓、傅智立:本院对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诉被告王蓓、傅智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83号

  唐山福鑫圆服装有限公司、金卫华、白景天:本院对原告杭州盛宏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68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738号

  张海祥:本院对原告周登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954号

  童大云:本院对原告周登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986号

  布振良:本院对原告戴超颖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510号

  青岛开来现代牧业有限公司:本院对浙江新大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37号

  谭庚:本院对原告浙江锐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137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143号

  詹建祥:本院对原告虞国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114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887号

  王西兴、张彩美:本院对原告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887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87号

  浙江永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李玉汶诉你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8民初487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李玉汶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700元,由原告李玉汶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46号

  赵水明、汤吾娥:本院对原告徐建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36号

  周利祥:本院对原告徐宝欢诉被告周利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催14号

  申请人沧州渤海电力管件有限公司因遗失支付银行为农行杭州长河支行号码为10300051 24019723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沧州勃海电力管件有限公司。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支付银行为农行杭州长河支行号码为10300051 24019723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7年1月22日,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7月22日,出票人为浙江中特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被背书人为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翼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盛钛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南华洋封头有限公司、河南科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沧州勃海电力管件有限公司。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9月12日止。

  四、自公告之日起64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877号

  杨轶:本院对刘燕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365号

  天津市众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众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585号

  钱立建:本院受理原告吕平诉被告钱立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845号

  陆美丽:本院受理原告卢克刚诉被告陆美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4时2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622号

  来赞源、冯丽红:本院受理原告王生准诉被告来赞源、冯丽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940号

  刘卫勇: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刘卫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790号

  钟慧婧、刘如铁:本院受理原告杨兴济诉被告宿迁市建邦置业有限公司、杭州来业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马建生、陈伟东、钟慧婧、刘如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4时15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518号

  寇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第六空间大都会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寇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078号

  杭州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诉被告杭州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9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880号

  尹书举: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尹书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5时2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955号

  徐亮: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徐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878号

  叶祥: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叶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348号

  杭州景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淳安千岛湖天天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景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035号

  陈建锋、余琴:本院受理原告卢萍诉被告陈建锋、余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835号

  金雅睛: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金雅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937号

  曹学静: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曹学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0时2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938号

  王俊: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王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0时4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935号

  凌志轩: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凌志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877号

  于康康: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元诉被告于康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218号

  朱亮、王玉珊:本院受理原告邱炜萤诉被告朱亮、王玉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005号

  吴用守、施小领、杭州旧冠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诉被告吴用守、施小领、杭州旧冠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442号

  李济平、李现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济平、李现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582号

  林龙、张文平、林金卓、丁雪莲: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林龙、张文平、林金卓、丁雪莲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4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412号

  赵以传、陈欣欣: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以传、陈欣欣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4日9时4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572号

  轩银行、任顺良: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轩银行、任顺良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028号

  樊洪伟:本院受理原告黄小威诉被告樊洪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6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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