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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拍婚纱照谁付钱,婚事吵成了官司

时间:7月13日 地点:慈溪法院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许建敏 林铭炜 路余 行者 童法

  原告席上的文华望着空无一人的被告席,一脸凝重。被告亭亭是他曾经相恋的爱人,本来两人已经筹备婚事,可最终却没有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反而闹上了法院。

  文华是2015年的秋天认识亭亭的,在此后1年多时间里,两人相识、相知、相恋,认定彼此是相携一生的人,今年初还举行了订婚仪式。

  之后,文华和亭亭准备去拍摄婚纱照,开始为正式婚礼做一系列准备。然而,就在拍摄的前一晚,在该由谁来承担婚纱照的拍摄费用这个问题上,两个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也成了两人最终解除婚约的导火索。

  “这婚没法结了!”气头上的亭亭脱口而出,当着文华的面打电话给母亲说自己要悔婚,两人不欢而散。等事情过去,亭亭也很后悔,为自己一时失去理智向文华和他父母道歉。

  然而,这事在文华心里有了疙瘩,每当回想亭亭的口不择言和之前两人多次因琐事争吵,他就觉得心灰意冷。亭亭虽然低头认错,但文华并没有顺势给个台阶下,坚持要求解除婚约。事情发展到了这般田地,文华认为,亭亭和她父母理应退还已收下的12万元彩礼。

  不过,这事要解决起来没那么容易,文华为此告到了法庭。

  文华说,他在准备婚事的过程中已花了不少钱,支付宝转账4万元给亭亭用于购买订婚发聘所需的首饰,订婚当天又给了她香烟款及见面钱等2万余元。既然婚没结成,其他的不去计较,订婚当日女方收下的12万元礼金应该归还。

  对此,文华的介绍人也出庭作证,表示她在订婚当日将装有50万元存单、18万元现金和其他一些首饰的箱子交给了亭亭母亲,亭亭母亲收下了12万元现金和首饰,余下部分由她和女方介绍人带回了文华家。

  亭亭和她的父母向法院提供了一份书面答辩状,称4万元是文华返还的亭亭先行垫付的他那份旅行开销;在交往和订婚期间,亭亭一家也为此支出了不少费用;订婚后,男方多次找茬吵架,亭亭多次忍让,拍婚纱照吵架那次亭亭确实不理智,但事后道歉,是文华一直揪着不放要悔婚。女方表示没收到过男方所说的彩礼,也就没有返还一说。

  法官说,婚约财产关系是订婚双方因维持婚约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如果没能缔结婚姻关系,当事人可请求返还已给付的彩礼。根据慈溪当地的风俗习惯,订婚日由男方将彩礼及香烟、糖等财物发聘到女方家,女方收到彩礼等财物后再举办订婚仪式。亭亭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未收到彩礼,而且这个说辞也与当地风俗习惯不符。最后,法院判决亭亭返还文华12万元彩礼。至于双方通过支付宝相互转账的款项,法院认为与彩礼的案子无关,要主张权利需另行起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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