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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6月1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与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与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者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即向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联系电话:0574-87025362

  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5159766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宁波屹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7-07-17 2 2017年07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