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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张丽与林军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张丽与林军印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张丽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林军印。张丽与林军印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林军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林军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林军印联系电话:15958466999

  张丽

  林军印

  2017年7月18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张丽与林军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7-18 2 2017年07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