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新 闻

消防隐患不想改 新的项目别想接

绍兴为物业公司套上消防“紧箍咒”

防火门被玻璃门违规取代

  本报记者 陈立波 通讯员 余昌龙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绍兴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因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柯桥4家物业公司被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在柯桥区停止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柯桥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王楷介绍说,今年年初,柯桥区委、区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消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与属地街道,重点对商贸发达的金柯桥大道两侧的公共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整改进度缓慢和拒不整改的5家单位8幢高层建筑下达了最后通牒。6月底,在对这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时,检查组发现,龙华商务大厦、华泰大厦、阳光商务大厦和中国轻纺城时代商务广场4幢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而提供服务的分别是绍兴市柯桥区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柯桥鑫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金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轻纺城分公司。

  昨日记者走访中国轻纺城时代商务广场H座时发现,其消防安全隐患重重:在大门口,虽然停车地方已划上黄色标线,标有“消防车登高场地”字样,但违章搭建的建筑依然存在,消防登高车停靠后根本无法正常开展灭火救援;在15层,疏散通道上没有防火门,取而代之的是一扇扇玻璃门,且通道两侧摆满了大量易燃材料,多个房间被违规改成仓库,里面也堆放了大量易燃材料,一旦楼内任何部位起火,明火和浓烟将迅速蔓延至整个楼层;在一楼安全出口处,原本用防火门隔离的疏散楼梯间竟被违规设置成营业用房,一旦发生火灾,楼上人员根本无法通过该疏散通道逃生。

  “对存在隐患的大楼,我们每次都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经常是整改书下了好几次,物业公司也无动于衷。”王楷说,由于缺乏处罚依据,消防部门对此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此次消防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出台创新举措,禁止整治不力的物业公司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就有效解决了处罚难的问题。像这次涉事的4家物业公司,消防部门就向住建部门发去了情况通报函,住建部门则据此作出了停止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的处罚。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消防隐患不想改 新的项目别想接 2017-07-21 2 2017年07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