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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中燃煤炭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7月10日债权本金为749602325.88元,利息217272940.59元(详见以下清单)。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金建军

  联系电话: 0571-85779229

  电子邮件:jinjianju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exunping@ cinda.com.cn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资产处置公告 2017-07-21 2 2017年07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