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账号一本万利?甜头之后是苦头!
杜文烨
你有没有接到过陌生来电,对方能准确说出你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各类私密信息,如果有,那么你的个人信息很可能是被他人买卖了。近日,经嵊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男子孙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别人的身份信息是怎么到达孙某手上,又是通过何种手段交易的呢?2015年三四月起,孙某为了提高自己经营的网店的信誉,让亲戚朋友帮他刷单。为扩大刷单量,孙某在社交网络平台上找到了“同道中人”,相互交换账号用于刷单。到2015年下半年,孙某已经存起了三四百个账号。得知账号可以在网站上售卖,孙某开始陆陆续续地售卖这些账号,一个账号最少能卖到十几块钱。
尝到了甜头的孙某变本加厉,卖完手上的账号以后,又在网上寻找身份证号注册后售卖。孙某交代,一个身份证号最多可以注册6个账号,行情最好的时候,一个账号能够卖到五六十元。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5日,孙某共出售账号共计700余个,违法获得2.5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其中对非法购买和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大家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另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呈合流态势,广大老百姓在信息登记时也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个人信息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