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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闻

10年前绑架包车司机并抛尸钱塘江

凶案最后一名嫌犯昨被判无期徒刑

  通讯员 鲁英

  本报讯 10年前,李某与沈某等人绑架了一名做包车载客生意的司机,致其死亡后抛尸钱塘江。当年参与此案的犯罪人均已落网,并被判刑,李某是唯一潜逃的涉案人员,直到去年9月才被抓获。5月3日,此案在嘉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李某则当庭辩称自己在实施绑架时,只负责将人约出来,应属从犯,法院对其并未作当庭宣判(本报5月4日3版曾作详细报道)。

  后嘉兴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李某在返回面包车后对同案犯的行为未加制止,且还参与对被害人的暴力控制,李某亦应对被害人死亡结果承担责任。李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大,依法不应认定为从犯,且不具有投案的主动性,依法不构成自首。

  昨天,嘉兴中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责令李某退赔盗窃所得现金200元、手机变价款1500元,与同案犯互负连带退赔责任。同时,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4259.3元,扣除已支付的21000元,尚需赔偿153259.3元,并对赔偿总额322070.1元负连带赔偿责任。

  李某11年未曾谋面的老母亲,昨天也旁听了庭审。法院判决后,李某的家人问他,见到老母亲有什么想说的,李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李母则掩面而泣。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2 凶案最后一名嫌犯昨被判无期徒刑 2017-07-27 2 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