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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人:康经理 电话:0571-85778338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23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069758828
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2月28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及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4、本公告如有差错,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产档案和判决、裁定为准。

  (上接10版)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7-28 2 2017年07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