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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合谋制造虚假诉讼“坑妻”,双双获刑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席维花 余珂健

  本报讯 找朋友问自己的老婆借钱,还不上了又怂恿朋友合谋制造虚假诉讼,企图逃避还款义务,昨天,这位坑完老婆又坑朋友的余某因虚假诉讼罪被淳安法院判刑。

  余某是淳安人,经营一家保险代理公司,平时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大。2015年5月,余某周转不灵急需用钱,想问妻子徐某借点钱来应急。但不用开口,他也知道徐某是不会拿钱出来的。

  原来,两人都是再婚,2014年6月19日重新组建家庭时,徐某就知道余某有很多外债,特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及债务进行了约定,余某婚后个人所负债务由余某个人承担。正因为如此,徐某自然是不会借钱给余某的。

  于是,余某就想了个办法,让好兄弟王某出面,问徐某借款30万元。王某也做资金生意,给出的利息相对较高,果然,徐某知道王某要借款后就同意了。当天,王某把从徐某处借来的钱转账给了余某,余某给他写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

  谁知,一年的借款期限到期后,余某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徐某这头问王某催要,王某那头又只好向余某追债,但余某说自己没钱,没有能力归还。

  余某又心生一计,和王某一起伪造一张借条,说是和徐某结婚后因为家里房子装修,问王某借了30万元,让王某将他和徐某一并起诉到法院。

  余某打的如意算盘是,房子装修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一旦胜诉,徐某也将承担一半债务。这样一来,他至少可以逃避15万元的还款任务。

  2016年12月30日,王某在余某的怂恿下,按着伪造的借条向淳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余某、徐某共同归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企图通过法院裁判,让余某逃避还款义务。

  但徐某在答辩中出示了王某向她借款30万元的借条,“王某向我借了30万元,我怎么可能还会让余某问他借钱呢?”徐某还表示,王某提到要装修的房子,早已在2012年装修完毕,是她的婚前财产。而且,她和余某早已在2015年5月21日离婚。

  余某和王某见事情瞒不住,这才将真相和盘托出。由于两人涉嫌虚假诉讼,淳安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王某结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虚假诉讼罪。但鉴于两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虚假诉讼在法院审理阶段被发现,可予以从轻处罚。淳安法院以余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王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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