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浙江德尔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德尔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振华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浙江德尔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4月30日,债权总额为671.5万元,其中本金500.00万元,利息171.5万元。由钱林荣、吴碎娟提供保证担保,由浙江振华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的土地与厂房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浙江德尔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德尔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德尔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