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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林华桂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林华桂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林华桂。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林华桂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林华桂履

  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林华桂2017年8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林华桂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8-04 2 2017年08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