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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药商代表搭桥非法获取“统方”

一医院工作人员受贿11万元获刑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翁履平 丁海南

  本报讯 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简称为统方,在医学临床研究领域,这是掌握一手资料辅助医学治疗不可或缺的统计方法,然而,到了一些营销人员的手上,却成了提高药品销量、增加收入的桥梁。近日,舟山一名医院工作人员通过非法途径为药商代表获取统方数据,并收取回扣,被判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6岁的吴某是舟山人,在当地一家医院从事计算机、服务器相关硬件的维修以及办公系统、软件的维护等技术性工作。

  2009年年底,医院检验科医生陈某悄悄找到吴某:“我有个做药品代销的朋友,他想了解我们医院几种药品的统方数据,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一些药商代表获取统方数据后,会有针对性地给医生送回扣,刺激医生在开处方时多用其代理的药品或高值耗材,给医院管理带来严重问题。羊毛出在羊身上,医药营销者支出的回扣,最终将转嫁到患者头上,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为此,国家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要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在医院工作多年,吴某当然明白统方意味着什么。但药商代表表示,若他能想办法弄到统方数据,一定会给他一些“辛苦费”。 在利益面前,吴某点头答应。

  吴某借维修服务器的工作便利,偷偷将医院统方软件拷贝到自己的U盘中,利用统方软件擅自进行药品统方。之后,吴某按要求将复方斑蝥、氨曲南等几种药品的统方数据提供给了药品代销人员孙某。

  孙某售出代销药品后,从药品生产商处获取销售额40%的提成。这其中,孙某留四分之一金额作为自己的利润,其余四分之三金额作为回扣按照医生用药量分给医生,部分给了吴某。

  起初,吴某每月能拿到800元。后来,应孙某要求,他又增加了一两种药品的统方,于是孙某每月支付给吴某的“统方费”增加为900至1000元。直到2015年年初孙某不再从事医药代销,吴某共收受统方费5万元。

  此外,从2010年年初开始,吴某还直接或间接为药品代销人员潘某、罗某、袁某、楼某等人提供万古霉素、来立信针、醒脑静注射液等20余种药品的统方数据。

  事实上,医院从2010年开始就加强了统方数据管理,删除了服务器上原有的统方软件。然而由于系统漏洞,原有统方软件查询数据的接口仍然存在,故而吴某依旧可以利用已拷贝的旧软件偷偷调用实时用药数据,形成统方结论。

  2015年年初,由于医院对统方的监管日益完善,吴某感受到了“危险”,主动停止了靠这种方式收受钱财的行为。至此,他已累计收受统方费11万余元。

  去年3月底,吴某在上级领导找他谈话期间,迫于压力,主动交代了自己非法统方并从中敛财的事实。案发后,吴某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

  案发后,医院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封堵了原有数据查询接口,并在服务器上插入了监测软件,一旦有人私自调用数据,就会立马示警。同时,医院对涉案药商进行约谈,取消了涉案药商药品供应资格。

  经定海法院一审、舟山中院二审,吴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赃款1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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