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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省高院:按时保质完成司法体制改革

  (上接1版)

  据介绍,浙江三级法院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法官4000名。通过实施员额制,法官队伍在学历层次、审判经验、年龄结构上均有显著优化。同时,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了司法雇员制度,顺利完成首批1845名司法雇员的招考工作,极大地充实了办案力量。

  全省法院共组建新型审判团队2731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全面运行新的审判权力机制。积极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取消案件审批。健全领导直接办案机制,出台《关于院庭长办案的规定(试行)》,明确院庭长办案指标,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今年1至6月,全省法院入额的院庭长共办结案件18.5万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总数的56.6%,得到中央政法委督察组的肯定。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出台《关于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的规定》,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开发“全省法院过问案件信息专库”数据库,对干预、过问案件的行为,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

  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建设,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今年1至6月,全省法院诉前化解率达9.93%,同比增长2.75%,全省基层法院立案调撤率高达43.92%。大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研发推广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和“语音识别便携式一体机”。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各级院长要扑下身子抓改革,结合各地实际,开列详细的改革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定期检查、通报,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要进一步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通过探索组建专业法官团队,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提高审判质量。要根据自身的办案数量、案件类型、机构规模、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内设机构。要建立健全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要积极加强与当地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职业保障政策。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省高院:按时保质完成司法体制改革 2017-08-11 2 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