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世 相

一年前他差点毁前途 一年后他将去读大学

他说“谢谢检察官阿姨”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程遥 岳思轩

  本报讯 这段时间,乐清的一家游泳池边,一个皮肤晒成古铜色的大男孩尽心尽力地做着救生员的工作。阳光很刺眼,但他并不在意,嘴角一直挂着笑。他叫小荡(化名),19岁,前两天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但有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乐观向上的大男孩曾经因为一时冲动当了小偷,差点与大学无缘。

  小荡从小父母离异,他虽然被判给了父亲,但却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从高中时起,他每年寒暑假打短期工,做过导购员、服务员、外卖员等。打工赚来的钱,他去武汉赏樱花、到北京逛故宫,还去南京邂逅十里秦淮……然而,去年6月,他却做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他在自己打工的一家餐饮店内先后6次窃取店内现金,共计2300元。

  小荡被乐清警方刑拘,后取保候审。“一个阳光大男孩,怎么就成小偷了呢?”出事后,没一个人相信。案子移交到乐清市检察院后,经办检察官卢敏一开始也很疑惑,直到与小荡沟通后,才解开了谜底。原来,小荡有天在这家餐饮店下班后发现背包里的2000元现金和身份证丢失,这笔钱是后妈给他的生活费和学费。他找老板沟通,希望老板能帮助查看监控帮助找回这笔钱,但老板并不重视。小荡很失望,后来就决定从店里的收银台偷钱弥补自己的损失。

  “你丢了钱可以报警,怎么能去偷别人的钱呢?”检察官的话让小荡低下了头。虽然狠狠地教育了小荡,但卢敏心里却在想:小荡即将读高三,马上面临高考。一旦被起诉,他不仅会失去读大学的机会,还可能影响整个人生。看着无比懊悔的小荡,卢敏决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他一个机会。

  在多次联系被害人听取意见,同时小荡家人也向被害人赔偿5000元并取得对方谅解后,检察院与小荡的监护人签订了《监护人一对一帮教协议》。去年年底,乐清市检察院对小荡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还对小荡的未成年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卢敏仍关心着小荡。今年初,得知小荡因学习成绩提高不多而气馁打算休学时,她赶紧联系他,给他打气。在检察官的鼓励下,小荡不仅重回课堂,还报名参加了今年4月的自主招生考试。“卢阿姨,你说我报哪所学校好呢?”在卢敏的支持下,小荡选报一所省内的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并于近日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小荡兴奋地给卢敏打来电话说:“卢阿姨,谢谢您,我要去读大学了!”


浙江法制报 世 相 00004 一年前他差点毁前途 一年后他将去读大学 2017-08-11 2 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