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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6557万酒店重整计划获批

  通讯员 鹿萱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裁定批准温州江心海景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心海景酒店”)重整计划。

  江心海景酒店坐落于有“瓯江蓬莱”之称的江心屿的西端,2005年开业,是一家四星级商务度假酒店,近年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2016年11月21日,酒店向鹿城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去年12月20日,法院裁定受理,采取公开竞争并摇号的方式确定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截至2017年4月,共有22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达6557.34万余元。

  今年2月、6月,鹿城法院先后2次召开债权人会议。经核查债权,法院裁定确认了22户债权人22笔无争议债权,约6557.32万元。

  根据破产管理人的估算和核查,清算条件下酒店可变现财产价值约为10万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2%。4月7日,江心海景酒店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初步制定了重整方案,重整可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且具有可行性。

  之后,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并依照债权分设税费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小额债权组、劣后债权组、出资人组等。各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法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合法且具有可执行性,且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于是批准江心海景酒店重整计划。

  下一步,江心海景酒店和投资人将共同负责执行重整计划。按照重整计划,税费债权按照100%清偿率进行清偿;普通债权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00%清偿率进行清偿;债权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部分,以2年执行期满后剩余预留偿债资金为限按照比例清偿。

  据悉,这也是鹿城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中普通债权清偿率最高的案件。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5 负债6557万酒店重整计划获批 2017-08-11 2 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