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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规范文书确保隐私安全

  通讯员 朱临星

  本报讯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天台法院根据离婚案件已生效当事人的申请,制作了《离婚证明书》。该证明书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起诉离婚纠纷的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时间等必要事项,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不予载明。自该证明书启用以来,天台法院共为6个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服务。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规范文书确保隐私安全 2017-08-14 2 2017年08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