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作假证 不堪压力终自首
本报记者 王志浩 通讯员 范伽溢
本报讯 为帮朋友,林某冒名顶替,向海警提供虚假证言,近日,因扰乱民警正常的执法办案,林某被浙江海警第一支队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今年4月11日,温州附近海域一艘油船因非法买卖成品油被海警扣押。船主张某想要逃避责任,就请求好友林某顶替,并拿出1万元表示感谢。碍于情面,又受到金钱诱惑,林某答应顶替,以船主身份到海警支队说明情况。
为了能成功顶替,林某做足了“功课”。面对讯问,林某对答如流,承认他是涉案油船船主,陈述了自己买船、租船等经过,并出示了船舶买卖和租赁合同。
民警一边讯问林某,一边告知他提供虚假证言的严重性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林某仍坚称自己是船主。
离开海警支队后,林某却开始后怕,他一边想着办案民警的话,一边想着自己的陈述哪里会有破绽,越想心理压力越大。此后的几个月,他吃不下也睡不好,人显得疲惫不堪,精神萎靡。
林某女儿眼看父亲一天天垮下去,就追问缘由,在弄清真相后,力劝林某去海警支队自首。8月9日,林某再次走进海警支队交代了事情的全部。民警经查证,对林某作出了上述处罚,并继续追究真船主张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