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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世 相

为“抢”被冻结的安置款,老板出纳演“双簧”

结果双双涉嫌虚假诉讼罪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瓯文

  本报讯 公司的出纳“状告”自己的老板,说老板曾向她借款30万元至今未还,而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分得7万多元。但令人想不通的是,好不容易讨回的7万多元,出纳却又偷偷给了老板。出纳和老板,唱的究竟是哪出戏?

  近日,经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监督,法院依法撤销了出纳和老板之前通过虚假手段骗取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原来这两人打的是一起假官司。

  阿红(化名)是温州市区一家公司的出纳。2010年的一天,老板陈兴(化名)叫阿红把一笔30万元的钱打到他女儿的账户上,阿红照做。

  但阿红想不到,2013年下半年,老板找到她,让她去银行把那笔30万元的汇款凭证打出来,又让她冒充债主,向法院起诉他。“老板说,汇款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借一下我的名义,不会有关系。”阿红说,尽管有些担心,但她还是按老板的要求,在他事先准备好的文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原来,陈兴当时有大量债务,被一大拨人告到了法院。此时他开办的另一家公司因为拆迁恰好有一大笔安置款,但安置款还没到位,就被法院冻结了。为了从这笔安置款中“抢”回来一点,陈兴想到了三年前让阿红帮他打款的事,就让阿红假冒债主,并伪造了一份借据。之后,通过起诉,阿红和陈兴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签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并顺利骗取法院确认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2014年5月,陈兴如愿以偿通过阿红拿到了按比例分得的7万多元执行款。

  然而,2016年下半年,一封举报信寄到了瓯海区检察院,举报的正是陈兴通过虚假手段骗取执行款的事,瓯海区检察院民行科依法启动了调查核实程序。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阿红最终只能向办案检察官如实坦白。

  得知阿红被检察院通知谈话后,陈兴也知道纸包不住火了,几天后到瓯海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鉴于阿红、陈兴已涉嫌刑事犯罪,检察官依法将两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撤销当事人通过虚假手段骗取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近日,法院向检察院回函表示,已依法该撤销该司法确认裁定书。


浙江法制报 世 相 00003 为“抢”被冻结的安置款,老板出纳演“双簧” 2017-08-16 2 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