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对母亲不管不顾 听说有房产立马现身
李丹 傅珏
日前,一位老婆婆在小儿子的陪同下,来到了嘉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道出了令人心酸的遭遇。
原来,老人膝下共有4名子女,她本人一直随小儿子居住生活。最近,一直未婚的大儿子因故去世了,留下了1套房产。老人伤心之余,更令她心寒的事情发生了:其他2个平时对老人不管不顾的子女,得知大哥去世后,瞒着母亲与弟弟藏起了大哥的房产证,并要求母亲签署赠与协议,将这套房产赠与他们,否则就拒不交出房产证。
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将帮助老人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因此,本案中,老人才是唯一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老人的其他2个子女根本不享有继承权。老人可先去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再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去房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另一方面,婚姻法也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了如果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老人有权利起诉那2个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主张相关赡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