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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根据新标准 成功化纠纷

  通讯员 沈国东 

  本报讯 日前,诸暨市直埠镇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发生在今年7月1日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村民陈某抢救无效死亡。因为陈某为农村居民,且又未参加社会保险,按标准实际来赔付的话,家属只能获得20余万元的赔付金,这使得陈某家属难以接受。双方调解不成,一度陷入僵局。 

  直埠镇调委会连续“作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了车主,车主在保险公司赔付的情况下,额外再补偿受害人家属,最终使事件得到了平息。 

  这是省高院《关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裁量的指导意见》自今年6月1日实施以来,直埠成功调解的第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浙江法制报 平安 00006 根据新标准 成功化纠纷 2017-08-24 2 2017年08月24日 星期四